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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big><big> *姓名:王行华 *单位:临沂市委政法委 *职务:政法委书记(2013.3-2021.9.8) *所涉案件:丁家喜案、许志永案、李翘楚案 *生日:1961年10月26日 *证件号:372824196110260012 *户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陵路8号E区9号楼3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0539-8315680(办公室) *亲属: *简历: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78年-1998年在莒南县工作(1993年2月-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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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王行华
*姓名:王行华


*单位:临沂市委政法委
*单位: 中共山东省 临沂市委政法委


*职务:政法委书记(2013.3-2021.9.8
*职务:政法委书记(2013.3-2022.1


*所涉案件:丁家喜案、许志永案、李翘楚案
*所涉案件:[[ 丁家喜案]] [[ 许志永案]] [[ 李翘楚案]]


*生日:1961年10月26日
*生日:196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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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372824196110260012
*证件号:372824196110260012


*户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陵路8号E区9号楼3单元102室
*户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陵路8号E区9号楼3单元102室 (现在)、山东省苍山县城关塔山路16号(原来,集体户)


*联系方式:0539-8315680(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9-8315680(办公室)


*亲属:
*亲属: 弟弟王行军(371327196403220015)、弟媳于世荣(372824196706030023)


*简历: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78年-1998年在莒南县工作(1993年2月-1998年1月任莒南县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苍山县县长,2006年12月-2013年3月任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2012年2月起任临沂市委常委 ,2013 年3月起任市委政法委书记。2020年10月起任一级巡视员(正厅级)。2021年9月8日,王行华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2022年4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行华受贿一案,王行华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36万余元, 了最后陈述 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简历: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78年-1998年在莒南县工作(1993年2月-1998年1月任莒南县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苍山县县长,2006年12月-2013年3月任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2012年2月起任临沂市委常委 ,'''2013 年3月起任市委政法委书记''' 。2020年10月起任一级巡视员(正厅级)。2021年9月8日,王行华涉嫌“违纪违法”被 山东省纪委监委 调查 。2022年1月29日被“双开”,同年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行华作出逮捕决定,4月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4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行华受贿一案,王行华被控'''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36万余元'''。2023年10月31日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行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 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行华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附录: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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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王行华
  • 单位:中共山东省临沂市委政法委
  • 职务:政法委书记(2013.3-2022.1)
  • 生日:1961年10月26日
  • 证件号:372824196110260012
  • 户籍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陵路8号E区9号楼3单元102室(现在)、山东省苍山县城关塔山路16号(原来,集体户)
  • 联系方式:0539-8315680(办公室)
  • 亲属:弟弟王行军(371327196403220015)、弟媳于世荣(372824196706030023)
  • 简历:1983年7月加入中共,1978年-1998年在莒南县工作(1993年2月-1998年1月任莒南县副县长、政府党组成员),2004年10月-2006年12月任苍山县县长,2006年12月-2013年3月任临沂市罗庄区委书记,2012年2月起任临沂市委常委,2013年3月起任市委政法委书记。2020年10月起任一级巡视员(正厅级)。2021年9月8日,王行华涉嫌“违纪违法”被山东省纪委监委调查。2022年1月29日被“双开”,同年2月18日,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行华作出逮捕决定,4月向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2年4月21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王行华受贿一案,王行华被控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36万余元。2023年10月31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临沂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行华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行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王行华受贿所得财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