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本庆”的版本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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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big><big> *姓名:张本庆 *单位: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 *职务:警员 *所涉案件:丁家喜案 *附录:黄永明副手。根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的控诉,在丁家喜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于烟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张参与对丁进行刑讯逼供,如连续73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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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警员
*职务:警员


*所涉案件:丁家喜案
*所涉案件:[[ 丁家喜案]]


*附录:黄永明副手。根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的控诉,在丁家喜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于烟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张参与对丁进行刑讯逼供,如连续73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和刷牙、剥夺用餐等。
*附录:黄永明副手。根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的控诉,在丁家喜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于烟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张参与对丁进行刑讯逼供,如连续73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和刷牙、剥夺用餐等。

2022年5月3日 (二) 17:01的版本

  • 姓名:张本庆
  • 单位: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
  • 职务:警员
  • 附录:黄永明副手。根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的控诉,在丁家喜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于烟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张参与对丁进行刑讯逼供,如连续73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和刷牙、剥夺用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