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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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姓名:黄永明
  • 单位: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公安分局
  • 职务:刑侦大队二大队副队长
  • 生日:1972年12月2日
  • 籍贯:
  • 证件号:370602197212022617(身份证)、044286(警号)
  • 户籍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楚凤一街1号1号楼1单元2号
  • 联系方式:13562522000、18660078235、[email protected](邮箱)、13793598765(妻子)、[email protected](妻子)、18806381156(女儿)、380838324(女儿QQ)、wxid_dqwt2ms7we6f0(女儿微信)
  • 亲属:妻子于海燕(370602197401114924)、女儿黄雨霏(370602200106174929,曾就读于青岛科技大学,使用华为P40 5G手机(IMEI:862620040261317,同电话IMEI:353049097940498 862620040261341,TAC码:86262004))
  • 简历:曾于2005年在凤凰台派出所任职。
  • 附录:根据户籍登记系统,本人身高178cm。根据丁家喜妻子罗胜春的控诉,在丁家喜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于烟台指定监视居住期间,黄参与对丁进行刑讯逼供,如连续73天被剥夺睡眠、连续8天被“坐老虎凳”(一种极端酷刑)、6个月只有噪音和24小时照射日光灯虐待、长期不让洗澡和刷牙、剥夺用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