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喜案”的版本间差异
第13行: | 第13行: | ||
2021年8月5日,丁家喜和许志永已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年8月5日,丁家喜和许志永已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中央== | ==起诉书== | ||
==责任人名单== | |||
===中央=== | |||
*责任人1:[[郭声琨]] | *责任人1:[[郭声琨]] | ||
第24行: | 第27行: | ||
*责任人5:[[陈思源]] | *责任人5:[[陈思源]] | ||
==山东省== | ===山东省=== | ||
*责任人6:[[林峰海]] | *责任人6:[[林峰海]] | ||
第31行: | 第34行: | ||
*责任人8:[[陈勇]] | *责任人8:[[陈勇]] | ||
===烟台市=== | ====烟台市==== | ||
*责任人9:[[杨洪旭]] | *责任人9:[[杨洪旭]] | ||
第69行: | 第72行: | ||
*责任人26:[[周振永]] | *责任人26:[[周振永]] | ||
==北京市== | ===北京市=== | ||
*责任人27:[[吕爱民]] | *责任人27:[[吕爱民]] | ||
</big></big> | </big></big> |
2022年5月31日 (二) 11:47的版本
丁家喜(1967年8月17日-),中国湖北省宜昌市人。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后从事工程师职业,后转行为商业律师。新公民运动的主要活动家之一,2021年中国人权律师奖得主。
丁家喜从事律师工作之后开始参与公盟活动。他和许志永、赵常青等是北京新公民运动的主要组织者和协调人。自2010年起积极参与推动“随迁子女就地高考”教育平权活动。2012年12月9日他和许志永,孙含会,王永红等人发表致新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等中共高层领导人公开信,要求包括习近平在内的205名中国部级以上官员率先财产公示,征集公民联署已超过8000人。丁家喜联络各地公民,参与联络组织了多个城市的要求官员财产公示的活动。
2013年4月17日被北京公安以“非法集会”罪名刑事拘留,罪名先后转变为“寻衅滋事”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最后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刑3年6个月,2016年10月16日刑满释放。
2019年12月26日晚9时左右,丁家喜在北京朋友家因参加当月在厦门的21名异议人士聚会,被山东烟台警方非法抓捕,警方在执法过程中未出具任何法律文件。2020年1月7日8日连续两天,丁家喜妻子罗胜春为其聘请的辩护人彭剑律师与警方会面,要求会见当事人,遭到警方拒绝。对方指,丁家喜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目前正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无法安排律师的会见申请。1月10日丁家喜的辩护律师接到烟台警方的电话通知:丁家喜被抓捕的罪名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予会见。2020年6月19日,许志永(临公(国保)捕通字【2020】001号)、丁家喜(临公(国保)捕通字【2020】002号)经临沂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临沂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现关押在山东省临沭县看守所。
2021年5月21日,律师接到临沂市检察院电话:丁家喜案、许志永案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6个月烟台公安刑讯逼供,加7个月临沂公安封闭式集中侦查,现再加2个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看来山东公安和检察院的确是在合谋罗织罪证,把一场朋友聚会办成颠覆大案,实现其邀功请赏,以权谋私的卑劣计划!
2021年8月5日,丁家喜和许志永已被起诉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书
责任人名单
中央
- 责任人1:郭声琨
- 责任人2:陈一新
- 责任人3:王小洪
- 责任人4:赵克志
- 责任人5:陈思源
山东省
- 责任人6:林峰海
- 责任人7:范华平
- 责任人8:陈勇
烟台市
- 责任人9:杨洪旭
- 责任人10:赵峰
- 责任人11:刘新宇
- 责任人12:王超兴
- 责任人13:赵丹
- 责任人14:高群
- 责任人15:毕聪武
莱山区
- 责任人16:黄永明
- 责任人17:张本庆
临沂市
- 责任人18:王行华
- 责任人19:绪红山
- 责任人20:李登全
- 责任人21:任泽龙
- 责任人22:王钦杰
- 责任人23:谭长志
- 责任人24:李涛
- 责任人25:黄政
- 责任人26:周振永
北京市
- 责任人27:吕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