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案」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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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次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发广泛的抗议。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许志永被移送检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许志永的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离开了北京郊区的监狱。 |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次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发广泛的抗议。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许志永被移送检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许志永的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离开了北京郊区的监狱。 | ||
==案件介绍== | ==案件介绍== | ||
2020年1月,许志永发表给习近平的公开信《劝退书》,劝习近平主动让位。2020年2月15日,许志永被 | 2020年1月,许志永发表给习近平的公开信《劝退书》,劝习近平主动让位。2020年2月15日,许志永被 北京海淀 警方从番禺海鸥岛杨斌律师处带 回北京 ;据悉,其此次被抓,与2019年12月8日曾因参加厦门的21名异议人士聚会遭通缉有关,许志永自2019年12月26日丁家喜律师被捕后就一直在中国南方秘密流亡。其亲友均遭多次骚扰跟踪,其女友李翘楚亦被强迫失踪,后取保获释 。2020年4月,被山东烟台警方监视居住 。2020年6月19日,许志永(临公(国保)捕通字【2020】001号)、丁家喜(临公(国保)捕通字【2020】002号)经临沂市检察院批准,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临沂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现关押在山东省临沭县看守所。 | ||
2021年5月21日,律师接到临沂市检察院电话:[[丁家喜案]]、[[许志永案]]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6个月烟台公安刑讯逼供,加7个月临沂公安封闭式集中侦查,现再加2个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看来山东公安和检察院的确是在合谋罗织罪证,把一场朋友聚会办成颠覆大案,实现其邀功请赏,以权谋私的卑劣计划! | 2021年5月21日,律师接到临沂市检察院电话:[[丁家喜案]]、[[许志永案]]第二次退回公安补充侦查!6个月烟台公安刑讯逼供,加7个月临沂公安封闭式集中侦查,现再加2个月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看来山东公安和检察院的确是在合谋罗织罪证,把一场朋友聚会办成颠覆大案,实现其邀功请赏,以权谋私的卑劣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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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5:[[陈思源]] | *责任人5:[[陈思源]] | ||
===北京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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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7:[[谭权]] | |||
===山东省=== | ===山东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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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 | ====临沂市==== | ||
*责任 | *责任 人13 :[[王行华]] | ||
*责任 | *责任 人14 :[[绪红山]] | ||
*责任 | *责任 人15 :[[李登全]] | ||
*责任 | *责任 人16 :[[任泽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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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2年6月2日 (四) 06:32 的修訂
許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國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公盟創始人之一,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和標誌性人物,中國著名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的領軍人物。北京市海淀區十三(2003年11月)、十四屆(2006年)人大代表。倡導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國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要求官員公布財產,並懲治腐敗。「教育平權」的主要發起人,積極倡導不分戶籍出身平等的接受升學教育。在北京「非京籍與京籍義務教育階段享有同等待遇」的工作中有突出貢獻。
1999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師從朱蘇力,2002年獲法學博士學位。2002年之後為北京郵電大學文法學院講師。2005年下半年,為耶魯大學中國法研究中心訪問學者。2009年起許志永被剝奪上課資格。2009年7月,公盟被政府取締,並以「涉嫌偷稅」之名義指控許志永,8月13日,以「偷稅罪」的名義被正式逮捕,之後又被取保候審(2010年8月21日解除)。2010年3月,「公盟」改名為「公民」,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
2003年,孫志剛在廣州收容站被毆打致死,許志永在「三博士上書事件」中首次走入公眾視野。許志永與另外兩名法學博士俞江、滕彪聯名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要求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廢除收容遣送制度,對廢止該辦法起到推動作用。同年10月,許志永、滕彪、俞江和張星水共同創辦公益性民間組織「陽光憲政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簡稱「陽光憲政」),2005年改名為「北京公盟諮詢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公盟),在北京工商局註冊。2010年3月,「公盟」改名為「公民」,繼續從事公益維權活動。2012年5月,許志永組織發起倡導以「自由,公義,愛」為主旨的新公民精神的新公民運動。
2012年11月15日,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當選總書記後,許志永發出《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11月24日,許志永被北京國保人員帶走。12月22日在《紐約時報》中文網發表「一名漢人對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對藏區連環自焚事件中「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關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鐵站口發放傳單,呼籲在京無北京戶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樓前聚眾,表達要求教育權平等的呼聲,次日遭北京國保傳訊。同年4月12日,許志永應香港中文大學和滕彪的邀請,計劃去香港參加「孫志剛案十周年研討會」。在機場過了邊檢候機之後被限制人身自由,從此被軟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衛分局正式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發廣泛的抗議。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許志永被移送檢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為名,判處許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許志永刑滿出獄,離開了北京郊區的監獄。
案件介紹
2020年1月,許志永發表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勸退書》,勸習近平主動讓位。2020年2月15日,許志永被北京海淀警方從番禺海鷗島楊斌律師處帶回北京;據悉,其此次被抓,與2019年12月8日曾因參加廈門的21名異議人士聚會遭通緝有關,許志永自2019年12月26日丁家喜律師被捕後就一直在中國南方秘密流亡。其親友均遭多次騷擾跟蹤,其女友李翹楚亦被強迫失蹤,後取保獲釋。2020年4月,被山東煙臺警方監視居住。2020年6月19日,許志永(臨公(國保)捕通字【2020】001號)、丁家喜(臨公(國保)捕通字【2020】002號)經臨沂市檢察院批准,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臨沂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現關押在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
2021年5月21日,律師接到臨沂市檢察院電話:丁家喜案、許志永案第二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6個月煙臺公安刑訊逼供,加7個月臨沂公安封閉式集中偵查,現再加2個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看來山東公安和檢察院的確是在合謀羅織罪證,把一場朋友聚會辦成顛覆大案,實現其邀功請賞,以權謀私的卑劣計劃!
2021年8月5日,丁家喜和許志永已被起訴到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刑訊逼供
許志永在北京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曾經遭到了10天被剝奪睡眠的虐待(其中前5天每天睡眠4個小時,後5天每天睡眠2個小時);在被匿名羈押在臨沭縣看守所期間,每天的伙食每頓只有1個饅頭,但可以在看守所裡面自主購買食物。
許志永2020年4月底轉去煙臺「監居」期間,連續一個多星期,每天十幾小時被綁鐵椅子,四肢固定,連喘氣都費勁,被限制喝水,每頓一個小饅頭。往返監室時被戴黑頭套,還要加上沉重的頭盔。審訊時被剝奪睡眠,綁老虎凳。
責任人名單
中央
- 責任人1:郭聲琨
- 責任人2:陳一新
- 責任人3:王小洪
- 責任人4:趙克志
- 責任人5:陳思源
北京市
- 責任人6:吳計亮
- 責任人7:譚權
山東省
- 責任人8:林峰海
- 責任人9:范華平
- 責任人10:陳勇
煙臺市
- 責任人11:楊洪旭
- 責任人12:趙峰
臨沂市
- 責任人13:王行華
- 責任人14:緒紅山
- 責任人15:李登全
- 責任人16:任澤龍
- 責任人17:王欽傑
- 責任人18:譚長志
- 責任人19:李濤
- 責任人20:黃政
- 責任人21:周振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