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永案」修訂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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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十四届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
 许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国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公盟创始人之一,新公民运动的主要创始人和标志性人物,中国著名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和公民维权的领军人物。北京市海淀区十三 (2003年11月) 、十四届 (2006年) 人大代表。倡导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给予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并惩治腐败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当选总书记后,许志永发出《致习近平先生的公开信:一个公民对国家命运的思考》。11月24日,许志永被北京国保人员带走。12月22日在《纽约时报》中文网发表“一名汉人对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对藏区连环自焚事件中“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关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发广泛的抗议。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许志永被移送检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许志永的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离开了北京郊区的监狱。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铁站口发放传单,呼吁在京无北京户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楼前聚众,表达要求教育权平等的呼声。27日遭北京国保传讯。同年4月12日,许志永应香港中文大学和滕彪的邀请,计划去香港参加“孙志刚案十周年研讨会”。在机场过了边检候机之后被限制人身自由,从此被软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正式以涉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发广泛的抗议。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许志永被移送检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为名,判处许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许志永的上诉,维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许志永刑满出狱,离开了北京郊区的监狱。

於 2022年5月30日 (一) 11:25 的修訂

拘押中的許志永.jpg

許志永(1973年3月2日-),中國河南省商丘市民權縣人,公盟創始人之一,新公民運動的主要創始人和標誌性人物,中國著名青年法學家、憲政學者和公民維權的領軍人物。北京市海淀區十三(2003年11月)、十四屆(2006年)人大代表。倡導公民以非暴力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給予國民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要求官員公布財產,並懲治腐敗。

2012年11月15日,習近平在中共十八大當選總書記後,許志永發出《致習近平先生的公開信:一個公民對國家命運的思考》。11月24日,許志永被北京國保人員帶走。12月22日在《紐約時報》中文網發表「一名漢人對一名自焚藏人的哀悼」,對藏區連環自焚事件中「為自由而死」的藏人的關注。

2013年2月26日在北京地鐵站口發放傳單,呼籲在京無北京戶口的市民在2月28日到北京市教委大樓前聚眾,表達要求教育權平等的呼聲。27日遭北京國保傳訊。同年4月12日,許志永應香港中文大學和滕彪的邀請,計劃去香港參加「孫志剛案十周年研討會」。在機場過了邊檢候機之後被限制人身自由,從此被軟禁在家。7月16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運輸安全保衛分局正式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刑事拘留,引發廣泛的抗議。同年8月2日被正式逮捕,12月4日許志永被移送檢方。2014年1月26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為名,判處許志永有期徒刑四年。4月11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許志永的上訴,維持原判。2017年7月15日許志永刑滿出獄,離開了北京郊區的監獄。

2020年1月,許志永發表給習近平的公開信《勸退書》,勸習近平主動讓位。2020年2月15日,許志永被山東煙臺警方從番禺海鷗島楊斌律師處帶走;據悉,其此次被抓,與2019年12月曾因參加廈門的21名異議人士聚會遭通緝有關,許志永自2019年12月26日丁家喜律師被捕後就一直在中國南方秘密流亡。其親友均遭多次騷擾跟蹤,其女友李翹楚亦被強迫失蹤,後取保獲釋。2020年6月19日,許志永(臨公(國保)捕通字【2020】001號)、丁家喜(臨公(國保)捕通字【2020】002號)經臨沂市檢察院批准,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被臨沂市公安局正式逮捕,現關押在山東省臨沭縣看守所。

2021年5月21日,律師接到臨沂市檢察院電話:丁家喜案許志永案第二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6個月煙臺公安刑訊逼供,加7個月臨沂公安封閉式集中偵查,現再加2個月兩次退回補充偵查,看來山東公安和檢察院的確是在合謀羅織罪證,把一場朋友聚會辦成顛覆大案,實現其邀功請賞,以權謀私的卑劣計劃!

2021年8月5日,丁家喜和許志永已被起訴到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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