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贤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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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向贤宏
- 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职务:副局长
- 所涉案件:常玮平案
- 生日:1968年10月13日(自称1968年8月11日)
- 籍贯:陕西省安康地区镇坪县
- 证件号:612428196810131514(身份证)、042828(警号)
- 户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9号院5号楼3单元5号
- 联系方式:19909170610
- 亲属:
- 简历:
- 附录:常玮平案件主要承办人、现场总指挥,直接向陕西省公安厅某政委汇报,对常玮平进行刑讯逼供。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杨永科率领宝鸡市公安局的庞定明等,高新分局的付勇强、宋子新等在2020年10月22日到12月23日期间,8次从宝鸡到深圳威胁常玮平律师的妻子陈紫娟不许为常玮平发声,否则将失去工作。2021年1月6日陈紫娟向宝鸡市检察院及检察长邢志坚提出控诉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