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贤宏”的版本间差异
跳到导航
跳到搜索
第21行: | 第21行: | ||
*简历: | *简历: | ||
*附录:'''常玮平案件主要承办人、现场总指挥,直接向陕西省公安厅某政委汇报,对常玮平进行刑讯逼供。'''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杨永科 | *附录:'''常玮平案件主要承办人、现场总指挥,直接向陕西省公安厅某政委汇报,对常玮平进行刑讯逼供。''' 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 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 杨永科]] 率领[[庞定明]]、[[付勇强]]、[[宋子新]]等在2020年10月22日到12月23日期间,8次从宝鸡到深圳威胁常玮平律师的妻子陈紫娟不许为常玮平发声,否则将失去工作。2021年1月6日陈紫娟向宝鸡市检察院及检察长[[ 邢志坚]] 提出控诉未果。 | ||
*链接1: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1/blog-post_64.html | *链接1: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1/01/blog-post_64.html |
2022年5月9日 (一) 17:24的版本
- 姓名:向贤宏
- 单位: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 职务:副局长
- 所涉案件:常玮平案
- 生日:1968年10月13日(自称1968年8月11日)
- 户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区高新大道59号院5号楼3单元5号
- 证件号:612428196810131514(身份证号)、042828(警号)
- 联系方式:19909170610
- 亲属:
- 简历:
- 附录:常玮平案件主要承办人、现场总指挥,直接向陕西省公安厅某政委汇报,对常玮平进行刑讯逼供。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副局长向贤宏、宝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副支队长杨永科率领庞定明、付勇强、宋子新等在2020年10月22日到12月23日期间,8次从宝鸡到深圳威胁常玮平律师的妻子陈紫娟不许为常玮平发声,否则将失去工作。2021年1月6日陈紫娟向宝鸡市检察院及检察长邢志坚提出控诉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