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瑋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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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瑋平(1984年4月14日-),陝西鳳翔人,中國維權律師。多次代理敏感人權案件,包括法輪功、家庭教會、愛滋病歧視等議題。獲得2021年中國人權律師獎。

2003年考上重慶大學。2007年畢業於重慶大學化學系材料化學專業。畢業後先在海南海馬汽車工作。2009年開始自修律師資格,2011年通過考試,2013年取得律師執照。

取得律師職業資格後,常瑋平掛靠陝西立剛律師事務所。常瑋平介入了很多公益和敏感案件,例如無錫413尋釁滋事案、江蘇無錫訪民王金娣尋釁滋事案、南京王健尋釁滋事案、焦作李玉鳳尋釁滋事案、瀋陽林明潔尋釁滋事案、鄭州曹春生殺人案、維護江蘇崑山訪民王和英合法權益等。

2018年10月14日,常瑋平被陝西省寶雞市司法局停業3個月。2018年11月22日,其所執業的陝西立剛律師事務所被註銷。2019年1月14日,其停業三個月期滿後,在陝西省內與至少十家律師事務所接洽,但長達6個月的時間,其接洽超過十家律所,不是即將簽約時突然變卦不再簽約,就是將申請轉所手續交到司法廳辦事窗口後十幾分鐘就接到律所解聘的電話。

2019年12月8日,常瑋平參加了廈門會議。2020年1月12日晚10時左右,常瑋平在西安自己的住處被寶雞警察帶走。13日,寶雞市司法局註銷常瑋平律師證。14日早8點左右,常瑋平妻子接到寶雞高新分局國保大隊電話,被告知常瑋平因危害國家安全,已經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月21日下午5點左右,常瑋平獲釋回家。

2020年1月23日,寶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對常瑋平取保候審,並以不可離開取保候審地為由,限制常瑋平離開寶雞。同年10月16日晚趣寶日誌211期,常瑋平做出聲明,披露自己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期間,遭到了酷刑。「我被鎖在寶鈦賓館招待所的房間的老虎凳上,每天24小時,10天的時間,這是一種極端的酷刑。對我造成的傷害是,我右手的食指和無名指到現在依然是麻木的、沒有知覺或者知覺不正常。」10月22日,常瑋平失聯。當晚,常瑋平的妻子接到寶雞市張姓警察的電話,稱「由於常瑋平違法犯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11月3日,常瑋平家屬收到寶雞警方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涉嫌罪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1年4月7日,常瑋平被寶雞市檢察院批准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執行逮捕,羈押在陝西省寶雞市鳳縣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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